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
随着一声巨响,最后一块钢架清脆地倒下。6月11日,余安高速公路望谟至安龙段(以下简称望安段)K3KM+800M建筑控制区内,一处约6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依法依规拆除,还原了路域环境的交通运输安全。
据了解,兴义高管处路政人员日前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余安高速公路望安段K3KM+800M的建筑控制区内建起了一个约600平方米的大型仓库,该仓库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既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又影响路容路貌。经路政执法人员调查,该仓库为某施工企业私自修建,准备用于存放公司货物。随即,路政人员向其宣传高速公路附近违章建筑的法律、法规,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要求其自行拆除该处建筑。但是当事人一直敷衍,并不见任何拆除的迹象。
拆除中
日前,路政人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走进企业开展宣传,以案说法。经过现场法律法规宣传和耐心细致的劝导,违法建筑的当事人最终同意另觅其它地点建造仓库,并配合路政人员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截止6月11日,该违法建筑基本拆除完毕;为高速公路沿线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高速公路匝道、连接线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等,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除外。
都市新闻
王显福 陈乾兵 特约记者 雷绍洪
编辑 郝梦
校对 高琴
编审 钟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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