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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1月10日,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学习会上,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从《办法》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制定原则及主要思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重点强调《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上位法依据和部门职责;二是明确地理标志产品审查标准和程序;三是明确申请人管理职责和生产者按标准生产的义务;四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办法》学习宣贯活动,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和保护,规范企业对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屏山县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推动屏山县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练小倩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