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陈某源指认捡拾手机现场。
本报讯(文/图 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刘祎暾 陈诚垦)一对夫妻路边捡到手机,并通过该手机绑定的微信号消费,置办了一堆生活用品,没高兴多久,警察就找上了门。昨日,记者从集美警方了解到,这对夫妻被依法行政拘留。
6月5日,褚女士坐公交时丢了手机,于是第二天就去买了新手机,还办了新卡。当她正在更改手机相关设置时,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称其微信绑定的银行账号消费了900元左右,褚女士意识到微信被人盗用,马上报警。
接警后,后溪派出所民警仔细查看褚女士银行卡的消费记录,发现消费地址位于后溪镇的一家超市内,确认褚女士当天上午未在该超市消费后,民警立即赶赴该超市进行进一步调查。通过查询该超市收银台视频录像和消费记录,民警很快找到了两名嫌疑人,分别为陈某源(男,33岁,福建连城人)、陈某金(女,33岁,福建连城人)。
陈某源、陈某金系夫妇,来厦后暂住在集美后溪镇。民警很快找到陈某源夫妇二人的住处,但两人均不在住处,进行深入走访后得知,二人经营一个流动餐饮摊点,民警立即前往将二人抓获,并查获了褚女士的手机。
经调查,当天上午褚女士的手机不慎遗失后,在附近摆摊的陈某源看到了,赶紧把手机装进了口袋,带回了家。陈某源在摆弄手机时发现该手机及安装软件均未设置密码,并发现该手机微信账户内还有不少余额。陈某源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妻子陈某金。
两人合计后,通过该手机的微信支付功能,先后在附近某超市内购买了水果、牛奶及其他生活用品。
目前,两名违法人员陈某源、陈某金已被集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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