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最终被罚

明明知道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感觉自己能够蒙混过关。6月12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民警依法办理一起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且“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6月11日19时49分,大队民警在辖区繁峙西收费站内广场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忻州籍牌照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区,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刘XX出示了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根据初步观察及常年路查经验,断定该驾驶员所出示驾驶证件涉嫌伪造。随后,民警依法将刘XX传唤至高速五支队二大队接受调查,民警通过公安网核实,该驾驶员未取得有效驾驶资格。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刘XX仍然坚称他并不知道驾驶证是伪造,称自己所持伪造驾驶证是通过朋友在驾考中心的柜台办理的,但随着民警的步步盘问,帮他理清思路时,他才明白自己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自己无证驾驶并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证据面前,驾驶员刘XX对其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驾驶员刘XX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处以刘XX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目前驾驶员刘XX已羁押在忻州市拘留所。

根据我国刑法地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行为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驾驶员刘XX仍将面临刑事侦查部门的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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