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60问|14.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指什么

编者按

自2018年1月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知产北京”推出扫黑除恶基础知识《扫黑除恶60问》专栏,以问答形式为您答疑解惑,让您全面了解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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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村“两委”换届建立“负面清单”是指什么

具有以下十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两委”班子:

1.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10.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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