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因为网友一条留言,整个小区的电价都降了

电,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产品,一般是由政府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虽然由于发达程度等因素不同,各个城市的电价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差距不大。

广州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居民用电第一档(0—200度)大致在0.6元左右,随季节等元素的不同而上下浮动。

但下面这位网友所在的小区,4月之前的第一阶梯电价一直是1.35元/度,今年4月1日电费下调,在小区居民的要求下,物业将电费降到了0.72元/度,但还要加收0.63元/度的所谓“维护费”,这两个费用加起来仍然与之前的电价相同。小区居民不满物业变相收费,多次与物业协商,但没有结果。网友无奈,只好求助留言板。

收到留言后,广东省委办公厅立即责成佛山市对此进行核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超出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违规行为。随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物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退还超额收取的电费。官方还表示,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跟进,确保该物业按要求整改并退还超额收取的费用。

广东网友: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电创时代中心收费不明不白,原本电费收1.35一度电,后来在不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又私自更换电表,4月1日开始,电费下调,我们这里并没有下调电费。在我们与他们协商的时候,他们把电费改为0.72一度电,但是多了一个用电维护费,每户按实际用电的度数来交每度电0.63元的维护费,加起来还是1.35一度电,这样变相收费。多次协商无果,希望省领导能帮忙,帮群众解决困难,感谢领导。

官方回复:经佛山市核查,顺德区电创时代中心违规收取电费情况属实,初步认定该物业公司存在超出政府定价收取电费的违规行为。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该物业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退还多收的电费。下阶段,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跟进处理此案,确保物业公司按要求整改到位并退还多收电费。

责编:程兴旻 韩蕾(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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