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今日新昌》对分心驾驶行为进行了关注报道。报道刊出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随后不久,省公安厅交管局也开展了针对分心驾驶行为的集中专项行动,从2019年6月10日至8月10日,浙江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查处驾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据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在开展“集中查处驾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头两天(即6月10日至11日),全省共查处“开车打手机”10083起,其中现场查处1111起。
在前期采访中,记者发现,与驾车时使用手机相比,非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手机的情况同样严重,同样触目惊心。这些随处可见的马路低头族,同样是不容忽视的道路安全隐患。
低头族到底有多“忙”?
镜头一:环城西路与鼓山路交叉路口,红灯亮起,一辆电瓶车停下,车主拿出手机,低下头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时不时还笑一笑。在等红灯的过程中,该车主低头看几秒手机,就抬头看看信号灯,这一动作循环几次后,没等到绿灯亮起,他就启动车辆,左转向鼓山中路驶去。
镜头二:人民西路与环城西路路口。一名红衣女子沿环城西路从南向北行走,一路走一路与朋友视频聊天。走到路口处,她与朋友道别,并挂断了视频电话,从西向东沿斑马线过马路。记者留意到,虽然视频电话挂断了,但是该女子仍然“机”不离手,点开微信语音听了起来,无暇分心留意路面情况。
镜头三:新中路上,一位驾驶人单手驾驶电瓶车,另一手拿着电话贴在耳边,一边行驶,一边聊天谈笑,丝毫没有留意到自己已经驶上了机动车道。车速随着他的通话忽快忽慢,跟在他后面的机动车只能小心翼翼地龟速前行。
镜头四:……
镜头五:……
无需再列举,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也多次见过类似的情形。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社交聊天、定位导航、移动支付等各类手机APP越来越多,手机功能也越来越齐全,人们对手机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随时掏出手机,或是刷刷朋友圈,或是看看视频,或是玩玩小游戏,已经成为现代人下意识的动作。
“低头”的隐患比你想象的要大
在6月5日的相关报道中曾提到,由于机动车车速较快,低头三秒钟就等于盲驾50米,十分危险。有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也因此心存侥幸:自行车和步行速度不快,低头看一下手机,打个电话,危险性没有那么大。果真如此吗?相关研究结果和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分心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元凶。
研究表明,行人过马路时玩手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过马路时的15倍;驾驶员驾驶非机动车或机动车看手机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无论是玩手机的行人或驾驶员,遇到突发情况时,反应时间会比正常情况慢35%。
此外,行走或驾驶车辆时,察看手机的视线和环境光源都不稳定,从而造成行人或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遇到突发事件会难以及时作出反应。驾驶非机动车时,分心驾驶行为不仅会使驾驶人难以把握车辆时速,还容易造成车身失控,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路面上“低头族”的存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交通临时堵塞,诱发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因此增加。
记者查询了相关报道,看到了这些令人痛心的案例:
2017年5月27日晚,中山市女子胡某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日前,胡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2月22日凌晨,苏州市太仓区一男子一只手驾驶电动车,另一只手使用手机,由于雨天路滑,且该男子驾驶时玩手机,没有观察路面情况,导致其车辆撞上绿化带的马路牙子,车辆失控后摔倒在地,头部严重受伤,导致死亡。
面对这些案例,你是否还觉得,走路、骑车“低头族”的危害没有那么大?
交管部门实名曝光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员单手持物驾驶车辆的,将处以5元至30元的处罚;行人有妨碍交通安全的,同样将处以5元至30元的处罚。据公开报道显示,今年1月份,温州交警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一名过马路时看手机的行人开出了首张罚单。
记者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我县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分心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同时,在“新昌交警”微信公众号的“交通违法曝光台”栏目中,他们曾先后两期聚焦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实名曝光,其中不乏骑车时接打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随着梅雨季节和夏季炎热天气的来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可能会单手持雨伞驾车,这一行为也十分危险,会导致驾驶注意力不能集中、无法及时操控车辆等,大家应选择雨衣、遮阳帽等物品。此外,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也会在夏日逐渐增多,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车主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私自加装遮阳伞,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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