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布养老金上调政策,截至6月19日,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地已纷纷发布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方案。
6月14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9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明确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均增长220元左右,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达每月41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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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社局称,此次调整预计惠及257万人,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6月15日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上海人社局明确规定: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再按本人2018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2%。
湖南人社厅在其调整通知中提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同时,在此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
湖南人社厅还体现了“适当倾斜”原则,高龄人员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适当倾斜。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
倾斜调整主要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体现重点关怀。一方面,对高龄人员按年龄分6个档次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50元,全年180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全年24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元,全年36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0元,全年6000元。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会存在一定差异。需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合理确定具体标准,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
期待其它地区迎来更多养老金上涨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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