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严惩毒品犯罪,提司法建议:防范利用网约车运毒

扬子晚报网6月25日讯(通讯员 沈高轩 记者 万承源)今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情况,以及2018年以来江苏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同时公布了六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括江苏首例因制造毒品被判处死刑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驾车冲撞抗拒抓捕的毒品犯罪案件,大宗贩卖、运输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犯罪案件,非法设立用于组织他人吸毒的网络平台案件等。

江苏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惠琴介绍,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全省共有43家法院集中对82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163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这彰显了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将有效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蒋惠琴介绍,2018年,江苏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回落。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4712件,审结5587件,同比分别下降15.2%和0.4%,其中一审受理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下降较为明显。

而大宗毒品犯罪依然多发。2018年,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中,五公斤以上毒品案件占比接近20%,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件涉案毒品数量近三十公斤,大宗毒品犯罪态势依然十分严峻。

江苏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还有毒品类型不断增多。2018年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类型多达十余种。南京中院一审两人死缓,江苏高院维持原判的一起贩卖、运输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品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达到180余公斤,系有报道的国内涉案数量最大的此类毒品犯罪案件。

此外,“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重要手段。有涉毒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吸毒人员在一起视频吸毒,加速了吸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传播扩散。

蒋惠琴表示,全省法院对于毒品犯罪坚持一以贯之的从严惩处立场,特别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具有武装掩护和暴力抗拒抓捕情节的犯罪分子等予以重点打击,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依法坚决判处。同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例如泰州中院针对毒贩利用滴滴网约车运送、交付毒品的问题,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防范利用网约车运输毒品”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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