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4.3亿家庭!夫妻共同债务、亲子关系等,法律将有这些变化

结婚15年后,大学教授陈某某与做了多年家庭主妇的陶某婚姻走到尽头。2010年,他向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起诉离婚,一并提交的还有两张共计377.5万元借款的借条,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要求陶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上述案例被列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018年3月发布的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之中。最终在2016年,法院判决认定陈某某伪造债务行为。现实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争议激烈的难题,不过,难题正在被破解。



今日(6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迎来二审,多处关键条款进行了修改,

比如: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所负债务为共同负债

2.隔代探望权范围缩小,尽抚养义务的可赋予单独探望权

3.离婚别“任性”,拟规定30天的“冷静期”

此次,草案二审稿修改为: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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