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新风尚社会文明新坐标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马进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在进行了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通过立法,上海市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

垃圾分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到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文明的进步又有了更高的新坐标。

但从网络反馈看,上海即将实施的垃圾分类,也引发了不少人的吐槽,如对于繁琐的分类标准人们一时还无法弄清,特别是干垃圾与湿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区分,让不少居民感到困惑。还有人担忧这样过于复杂的分类会给居民带来不便,因此怀疑垃圾分类实施的可持续性。客观地说,垃圾分类确实会给一些居民带来不便,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现和文明的进步总会伴随着意识与习惯的更新,尽管一开始会有一些不适应,但新习惯形成了就会成为一种更加文明的自然行为,受益的将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

从表面上看,垃圾分类有些难度,但如果按照宣传图上所示的标准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垃圾分类没有太大难度,只不过是将人们原有的认知规范化地调整了一下,进一步精细化了,凭人们的常识完全能够梳理清楚,只是需要额外花一些时间去操作。

因此,不管是干垃圾还是湿垃圾或是有害垃圾的界定,它依据并遵循的都是目前处理条件下的后期化可操作标准。换言之,目前对垃圾分类的后期处理能达到什么程度决定了目前分类的施行标准。在这其中,当然会存在诸如干与湿以及是否有害等标准的现实化甚至是“复杂化”界定。否则,垃圾分类就不可能形成完整的价值产业链,当然也就很难持续下去。

垃圾分类本质上就是人人参与提高富集资源含量的过程,只不过在目前的条件下必须要经过居民的自觉行动才能前置化完成。一些人之所以感到难办,其实并不是因为它很难,而是因为意识和理念上还没有进入适应阶段,客观上确实需要一个过程。垃圾分类是一种大势所趋的社会文明导向,在细节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但任何事物的进步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需要居民在遵守的同时提出更加合理化的建议,丰富更多的细节,同时也需要相关机构倾听民意,进一步优化管理内容,把好事做得更好,只有双方互动才能使垃圾分类落实到位,并成为民众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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