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北:"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正义网鹤岗6月25日电(通讯员周美玲)从2019年3月份开始,黑龙江省鹤北检察院试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历经三个多月的时间,经历了摸索试用、逐案适用、熟练运用三个阶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精准实现“谁批捕、谁起诉”。

依托平台,加强管控。该院试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之初,鉴于侦监、公诉员额检察官对其他诉讼阶段的办案流程不掌握,不能准确适用法律,故每个诉讼阶段由侦监、公诉员额检察官线下组合,取长补短,互为师徒。目前,该院实现了由线下组合到线上组合,由案件管理部门完善统一业务系统后台配置,组成“捕诉一体”办案组,随机分案,实现全程线上操作。

借助智慧,效果倍增。该院试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由侦监和公诉员额检察官配合完成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相互借鉴实践经验、法律智慧,顺利完成“捕诉一体化”过渡期。目前,每位侦监、公诉员额检察官都能独立完成各个环节的诉讼工作,同时侦监、公诉的辅助人员也顺利渡过“跨界”办案的困难期。从立案监督到审查批捕再到审查起诉、甚至到审判监督,从法律适用、司法实践、案件流程操作,由不会到会,由不懂到懂,由不熟练到熟练。时间短效果显,实现独立办案不求人。

注重实践,取得实效。据悉,该院适用“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以来,已办理盗窃案件2件、盗伐林木案件1件、立案监督案件3件(专项立案监督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案件1件,侦监员额检察官参与办理直诉案件5件,提前介入现场勘查2次。审查起诉周期缩短5-8天,办案效率大幅提升。目前,审查起诉案件“零”退补。

该试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切实提升员额检察官专业素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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