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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轮台县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轮台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罗永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轮台县统计局积极推进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等各类监督协作机制,着力构建有序衔接、信息互通、配合高效的协作配合格局,不断完善统计监督体制机制。
加强与纪检机关协同联动。根据轮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轮台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轮台县统计局积极配合轮台县纪委监委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导检查,2023年5月完成对全县11个乡镇全覆盖统计督导检查;8月又对20余个重点县直部门开展统计造假督导检查。另外,轮台县统计局与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关于统计监督沟通衔接工作机制,完善统计监督的责任体系和统计执法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加强与巡察部门协作沟通。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巡视办《关于建立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和党委巡察机构沟通对接,安排专人和县委巡察办对接联系,积极培养县委巡察工作后备人才,在必要时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并及时出具有关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加强与组织部门协作互动。认真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任前考察 “一票否决”事项。强化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把统计法治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已连续三年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到县委党校作统计法治专题辅导报告,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