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安排。
据悉,最高检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说,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主要采取在监狱设置检察室的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进行派驻检察。自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探索改变监狱检察方式,适当调整监狱检察工作重点,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把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督重点。
“也就是说,不仅要监督监狱是否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罪犯,更要监督监狱是否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肖玮介绍,2018年10月,巡回与派驻相结合的检察方式已经被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根据中央相关改革部署,同时也是为了落实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在发布会上透露,从今年3月份开始,试点部署已经覆盖全国。截至今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与以往仅实行派驻检察相比,成效明显。
“最高检直接点对点开展巡回检察。”王守安介绍,2019年5月和6月,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先后两次带队到四川省邛崃监狱和浙江省宁波市黄湖监狱,分别就罪犯劳动时间、劳动报酬问题和罪犯教育改造问题进行巡回检察,共发现8个方面超过20个主要问题,并要求四川省、浙江省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反馈并监督纠正。
回顾试点一年来的成效,王守安说,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现象,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职业责任感明显增强,发现问题更加深、细、实,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深层次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王守安在通报情况时还专门提到,云南省检察机关试点期间共开展巡回检察264次,发出检察建议书29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76份,分别是上一年的5.5倍和2.2倍。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 北京报道 图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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