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经开区科创局仲裁院通过实行自由选择仲裁员办法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职工张某顺利拿到了18000元补偿款。
张某是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因为加班工资事宜与公司发生争议,无奈之下诉诸劳动仲裁。经开区科创局仲裁院立案后,尊重其个人意愿选择指定了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第一时间征询公司意见,在当事人均无异议前提下,指定仲裁员以鞭辟入里的案情剖析和言简意赅的法理讲解,最终促使双方圆满达成和解。张某高兴之余由衷感叹:“选择信任的仲裁员负责案件审理,可以让自己悬空的心有着落,对维权更有信心。”公司委托代理人也表示:“自由选择仲裁员办法体现了民主思想和法制思维,既能够增强职企的信任度和安全感,又节省时间降低诉累,对大家都有好处。”
自由选择仲裁员办法是经开区科创局仲裁院针对劳资纠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新趋势,继流动仲裁上门办案之后又一创新举措,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仲裁员个人资历及基本信息制成看板向社会公示,申请仲裁的职企可以根据需要优先选择自己认可的仲裁员参加案件审理。此举不仅扩大了职企在劳动仲裁活动中的话语权,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而且使仲裁过程更加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对仲裁员本身也是一种无形的监督和鞭策。据统计,今年以来受理的198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实行自由选择仲裁员的案件65起,占比近32.8%,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类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3%,超出其他类型案件8个百分点。
下一步,经开区科创局仲裁院将继续立足服务基本点,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以和为上”的工作理念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在密切关注辖区企业劳资关系和舆情动态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自由选择仲裁员制度及各项调裁机制举措,千方百计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助推改善营商环境。(来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孙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