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紧盯反映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乡村振兴和不正之风问题6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5人,党纪政务处分66人。
“室组地”协同发力
巨野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紧盯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各项资金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涉及乡村振兴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主动下沉一线,加强“室组地”协作联动,统筹人员力量,加大案件线索处置力度。
该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在任职期间,对粮食补贴、棉花补贴等惠农资金、集体土地补偿款发放和使用情况不公开、不透明,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母亲违规申请办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款全部用于个人家庭支出,并以私人名义虚报冒领粮食、棉花等惠农补贴,贪污高速占地补偿款、失地保险金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统筹精干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在准确掌握了该村党支部书记私自登记村集体财产以及违规办理等问题后,及时采取谈话措施,查实了相关问题,同时又发现了该村村文书类似的违纪问题线索,短时间内依规依纪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及时追缴了违纪资金。
重点事项驻点监督
成武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织密监督网,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格局,尤其建立了派驻机构重点事项驻点监督制度,有力促进了全县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相信我的群众,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在收到纪委的处分决定书时,成武县某医院副院长鲁某某悔恨不已。鲁某某案的及时查处,得益于成武县纪委监委开展的驻点监督。
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医院分管健康扶贫工作的副院长鲁某某安排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的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嵌入部门职责、开展驻点监督,发现在2018年11月至12月收取苟村集镇某行政村贫困户刘某住院押金4659.1元,在2019年1月至2月收取苟村集镇某村贫困户吕某某住院押金1.2万元;2019年9月,省委专项扶贫巡视组对成武县某医院存在的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不到位问题反馈后,该院仍收取苟村集镇某村贫困户吕某平住院押金5000元。最终鲁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紧盯专项资金安全
牡丹区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专项监督,坚持“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资金廉洁落地,为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
2020年以来,为扎实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牡丹区共向40余家合作社发放农业生产托管专项补助资金3批771万余元。监督检查组通过调阅项目申报材料、项目验收资料、托管合同,分析合作社银行账户流水、梳理资金流向线路图,发现了辖区内某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涉嫌与镇村干部合谋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线索。通过走访摸排,监督检查组发现该中心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合同、虚造申报资料,获取玉米、小麦1万余亩补贴资金共计84万余元。目前,区纪委监委已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该中心负责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专项监督开展以来,牡丹区纪委监委共赴14个镇街开展监督检查28次,实地查看项目现场50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工程质量不过关、衔接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个,处置问题线索7件12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
“对于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腐败等问题,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影响农民的生活,必须加大整治力度,坚持强高压、长震慑、零容忍,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反腐败带来的清新之风。”市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张笑言表示。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啸 通讯员 李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