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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日报收集编辑:十堰日报
通讯员 徐晓静
笔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今年9月,十堰市发改委在全市启动为期3个月的“信用修复专项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单位根据行政处罚台账主动排查、多措并举,与企业建立互动机制,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两书同达”长效机制,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各地各部门行政处罚机关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经营主体将被公示的网站、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压缩受理处审时间,保证市级初核审理的时间比国家规定时间压缩50%,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初审工作;强化协同推进落实,各级行政机关配合做好“信用中国”网站已修复信息的同步更新,设立信用修复现场受理网点、咨询电话,通过集中宣讲、实地走访、电话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用修复流程。
本次专项行动力争在11月30日前实现修复率达到75%,集中修复对象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公示、已达到最短公示期的市场主体的524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税务、卫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3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