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判处搜狗输入法存在不正当竞争 被告方:属于技术创新

北京时间6月28日,海淀法院在其官网上公布了针对奇虎、百度、动景以及神马公司集中针对搜狗输入法通过搜索词引导用户使用搜狗浏览器引导流量一案进行了宣判。最终经过法院裁决,确认搜狗输入法的引导用户行为确实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处搜狗输入法停止相关行为并且向原告方奇虎、百度分别赔偿500元人民币,向动景以及神马共赔偿2000余万人民币。

原告方表示其各自运营的浏览器产品使用了自家或者是第三方的搜索引擎,而搜狗输入法在用户输入搜索项过程中在其提供的候选字服务中增加了一键点击进入搜索相关结果的功能。而且跳转的正式搜狗自家的搜索引擎,原告方认为这是搜狗故意绕开任意浏览器而诱导用户去使用搜狗浏览器的行为,存在严重的不正当竞争关系。

而被告方则表示,其搜索候选词仅出现在浏览器环境中,将输入法与搜索引擎的结合属于技术创新,并且已尊重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对于此事,你认为搜狗的做法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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