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10万元!宝龙街道通报36起偷排污水事件

6月26日,宝龙街道召开严禁污水偷排入河警示会,通报今年自3月1日以来发生的36起偷排污水事件情况。在这近期通报的四起案件中,其中有一处被处罚款10万元。

会上,宝龙街道播放了街道沿河偷排污水入河的警示片,通报今年自3月1日以来发生的36起偷排污水事件情况。会议强调执法部门要“出铁拳”“使铁腕”,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偷排污水行为。

随后,区住建局、街道执法队、环保所、水政监察相关人员先后发言,要求施工单位和沿河企业要增强环保意识,加强自身监督管理,严禁偷排污水入河,引导大家以实际行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宝龙街道办副主任伍秋芳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禁止无排水许可证排水;要加强环保督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偷排行为;要加强企业诚信管理,有必要时在媒体曝光。

“未来,街道将继续联动相关部门加大河道巡查管护力度,针对涉河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顶格处罚,确保河道水质良好。”伍秋芳表示。

【撰文】黄诗妤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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