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韦金雨
“我和前夫去年离婚了,孩子归他,但是他现在去广东打工了,把孩子留给奶奶照顾,我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吗?”早上8点,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大厅,工作人员韦金雨一上班就迎来了一名求助人,由此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经过约半个小时的交谈,韦金雨清楚了案件始末,认定该案件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于是,她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后,向当事人说明受援人的权利义务与风险,并指导她填写好法律援助申请表。
这是韦金雨的工作常态,说起几年来的感受,她说:“法律是有温度的,维护着每一个普通人的合法权利。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不仅要为求助者指引一条合法的维权之路,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情和关怀。”
受了工伤没钱看病的职工、因老板跑路而拿不到薪水的农民工、儿女不孝无人赡养的老人、遭受家暴有家不敢回的妇女……每当他们走进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寻求帮助时,韦金雨都会热情接待,帮其分析情况,指派合适的律师提供援助。为方便困难群众求助,韦金雨和同事们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会上门服务,真正让群众得实惠、享福利。
桂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副科长、法律援助律师廖付生
这些年来,廖付生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诉讼和非诉案件共61件,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91余万元。
2017年,廖付生组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1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经过近3个小时的车程,来到永福县永安乡军屯村后弄屯贫困户韦某某家。
永福县永安乡军屯村后弄屯贫困户韦某某因外出打工摔伤导致肢体二级残疾,无法行走,无法劳动,全家四口人仅靠父亲种植玉米的微薄收入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勉强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其儿子因多方面的原因未能登记户口,属于无户口人员,不能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
根据规定,需要提供亲子司法鉴定证明,才可以办理其儿子的户口登记。但是,韦某某无力承担做司法鉴定所产生的近四千元交通费和鉴定费,希望能获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儿子的户口登记和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困难问题。
廖付生将第181司法鉴定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送到韦某某的当天,还协同韦某某家属到永福县永安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民政办办理完毕户口登记和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待遇事务,协助解决了韦某某的现实生活困难。
柳州市城中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陶世琳
2016年4月,城中区人民政府指示城中区法援中心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陶世琳接受政府指派任务。
法援人员联系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继续对案件进行处理。因农民工离开柳州到全国各地打工,无法组织双方对具体工资金额进行核对,劳动监察支队无法针对农民工的投诉向发包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且监察支队无强制执行权。
随后法援人员多次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委,该委答复不能受理,法援人员又以七位农民工的名义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以劳动监察已经进行行政处罚为由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法援人员联系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不接受农民工个人报案,程序上必须由劳动监察支队移交农民工投诉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
最后,通过调解手段,重庆帝安公司表示同意通过委托律师向茂名建总争取保证金及其他款项的方案,保证金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7年10月开始,按照各施工班组分批次发放工钱,眼看着民工朋友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领到工钱,法援工作人员和律师倍感欣慰。
合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邱慧玲
2017年合浦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邱慧玲受理了一起援助申请。
庞某等31名农民工于1989年起就职于合浦某造纸有限公司,从事造浆工作。从2008年8月至2015年12月,公司一直拖欠庞某等31人的工资,累计44万余元。后公司立下欠据承认欠薪事实,但未确定给付期限。多年来,庞某等31人多次要求公司发放劳动报酬,但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拒不支付所拖欠工资。
庞某等31人多年讨薪无果,不知如何维权。在听说法律援助能免费帮农民工讨薪后,庞某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考虑到他们多为外地人,往返不便,未免他们多次奔波,邱慧玲为庞某等31名农民工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当即受理了庞某等人的援助申请,下班后仍加班加点完成受理、指派工作,以最快速度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17年12月29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合浦某造纸有限公司向原告庞某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49651元,被告石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此,该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胜诉,最终为庞某等31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44万余元。
来宾市象州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谭云峰
2017年3月15日,99名购房者来到象州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他们在2014年—2015年购买象州翔皓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位于象州镇东城佳苑商品房,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交付购房全款。
因房产公司逾期交房,购房者到房产管理机关查询,他们所购的房产,已卖给并报房管机关登记备案给南宁城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且南宁城投贷款公司通过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已生效。于2015年9月6日申请来宾市中院强制执行。
谭云峰承办该起侵害购房者权益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涉及人众多,每个人受援人情况复杂,涉案房产法院执行中,需跨区域调查取证,工作量巨大。
承办人认为:南宁城投公司与象州翔皓公司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典型的担保关系。99户购房者是实际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房产归他们所有。
象州县法院采纳承办人的建议。立案受理案件,认定99户购房的合同有效,公司在1个月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登记。该纠纷通过调解结案,法院中止南宁城投公司的执行案。
谭云峰历时1年多的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编辑:桂法瑄
版权声明: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更改内容,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