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街坊注意啦!
有效举报大沥镇内
偷倒垃圾、渣土淤泥、建筑废弃物
等行为,
最高可奖励3万元!
在我们的生活中,为图一己之利,部分运输当事人违法处置垃圾行为时有发生:有人将建筑废弃物丢弃在公共场所,有人将渣土淤泥灌入雨水管道,有人将渣土淤泥排放至河涌……以上行为不仅影响市容、污染环境,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5月,沥北社区有人向农田偷倒建筑垃圾被城管部门查处
为此,大沥城市管理局采取安装路边监控设备、执法队员不定时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偷倒行为。然而,执法期间仍面临“取证难”问题。为更有效地打击违法偷倒行为,发动群众,共同缔造,日前,大沥镇制定并出台了《大沥镇对偷倒垃圾、渣土淤泥、建筑废弃物等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根据办法,群众若发现偷倒垃圾、渣土淤泥、建筑废弃物等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电话进行举报,经大沥城市管理局查证,最高可获奖励3万元!街坊们赶紧来看看吧~
办法使用范围
大沥镇辖区
违法举报电话(全天)
85512698
举报内容
1.在非渣土收纳点倾倒渣土淤泥、建筑废弃物;
2.车辆散体物料飘洒,污染路面。
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向城管部门提供图片、录像、证词等证据材料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奖金设置
举报违法倾倒行为并协助对违法当事人的车辆进行暂扣,经大沥城市管理局查证,并作出处罚决定,罚款额5000元以下的,每宗奖励2000元;罚款额5000元至1万元(含)的,每宗奖励5000元;罚款额1万元至3万元(含)的,每宗奖励1万元;罚款额3万元以上的,每宗奖励3万元。
奖金发放
1.城管局在案件作出处罚后十日内填写《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审批表》,经审批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2.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一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3.受奖人领取奖金时,应当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付款专用凭证》上签名,并复印身份证留底。
以下情况不予奖励
1.举报范围及内容不属于有奖举报范围的;
2.举报内容及提供资料不详难以调查取证的作出处罚,或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的;
3.举报的内容已经城管局查处,尚未结办的;
4.举报人不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的,或举报人为城管局工作人员的;
5.其他不符合奖励规定的。
其他注意事项
对同一行为有多人先后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行为的,按一宗案件奖励。
希望各位街坊加强监督
共建美好大沥!
素材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南海大沥微信编辑小组 林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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