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了赶公交车跑步横穿马路,被撞成骨折还要负全责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这是很多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然而在现实中却总有人,不依规矩而行,为了节省时间跨越护栏横穿马路,甚至在横穿马路时,还一路小跑。

行驶在马路上的司机,如果能及时避开还好,要是来不及刹车或者避开而撞上,一起交通事故便会在瞬间发生。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一名女子为赶上对面的公交车,跑步横穿马路时与车辆相撞。事故造成女子头部受伤,全身多处骨折和擦伤。

据交警介绍:在后期调查了解中发现,这名女子当时在一个路口,准备去马路对面的公交车站乘坐公交车。

正好红灯刚变成绿灯的时候,车辆行驶都比较缓慢,这名女子看见对面公交车过来了,然后选择了穿越机动车道,准备翻越护栏去乘车,不料却被行驶的汽车撞伤,事故发生之后,导致该名女子头部受伤,脚部骨折。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62条,行人通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的相关规定,所以给这名横穿马路的女子定全部责任,给由东向西行驶的这个机动车定的无责。

行人在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遵守交通法规,也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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