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孜检察
一路走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通过创新机制、转变理念、释法说理、法治宣传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修复,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西藏江孜县检察院积极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措施亮点纷呈。
健全联席机制,形成化解合力
高度重视案件风险防控,加大机关内部协调联动,深刻剖析办案环节风险因素,制定风险化解应急预案;加大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增强办案合力;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意见建议,依据案情深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所在地依法开展调查,争取相关乡镇、村委会等支持,形成矛盾风险化解合力。
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刑事和解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根据案件实际,依法落实刑事和解法律规定,主动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意见,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的,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等法律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关系修复。
开展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
摒弃“以案办案”的传统理念,通过开展释法说理等方式做好服判息诉,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一年来,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案件当事人文化水平、心理状态等因素,对13名不起诉人开展释法说理13次,引导8名被害人及其家属正确理解不起诉理由,增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有效防止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拓展检察触角,深化综合治理
深化“法律七进”,深入各乡镇、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法律咨询315人次,受教育群众2.6万余人,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发挥检察干警驻村优势,坚持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原则,开展走访慰问活动10余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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