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找不到工作,竟用假身份证把年龄改小一轮

扬子晚报网7月1日讯 (通讯员 鼓公宣 沈 忱 记者 任国勇) 居民身份证是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会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每张身份证都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不可复制的,然而,还是会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伪造、使用假身份证。近日,鼓楼警方在日常接处警中发现一名使用假身份证的六旬老汉,这名老汉为找工作在假身份证上竟然将自己的年龄改小了整整一轮。

报警的是银行工作人员陈先生,他告诉记者,“我在柜台上正常上班,有位老大爷来办卡,说是公司让过来办的,我就让他出示身份证。”一看身份证,陈先生就发现了问题,“他的身份证没有一般的明亮,摸起来凹凸不平,很明显就是假的,我一边以流程复杂为理由拖延办理时间,一边偷偷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老汉董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在警方的询问中,董某承认了自己伪造、使用假身份证的事实。原来,之前董某在老家一直着享受天伦之乐,但孙子突然生了病,昂贵的医药费让这个家庭支付不起。再三考虑后,董某不顾家里的反对,来南京找工作想贴补孙子的治疗费。没想到到了南京,董某才发现,大大小小的公司对招聘的年龄都做了限制,基本上只要55岁以下的,而自己是53年生的,已经66岁了,根本就不符合应聘要求,连个兼职都做不了。

正在董某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看到了马路上办身份证的小广告,犹豫再三,还是拨通了对方的电话。为了找到工作,董某一口气将自己的年龄改小了整整一轮,从1953年改为1965年,出生日期整整晚了12年。“我付给对方200元,100是微信直接转账的,另外100是货到付款的快递费,后来对方就把我拉黑了,号码也变空号了。”拿着自己“新”的身份证,董某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护工的工作,没想到刚去银行办工资卡,就被人识破了。

在审讯中,董某向民警流露出了悔意。“我知道自己用假身份证不对,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没人会发现,发现了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董某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警方提示,居民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同时也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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