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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日报收集编辑:焦作日报
“听说‘证明遗失’要公告15个工作日,才能补办新的不动产权证,没想到这一会儿工夫就拿到新证,咱温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效率真高。”6月19日,家住温县天宇新居的杨女士拿到补发的不动产权证时,对工作人员的高效服务连连称赞。
按照以往规定,补发不动产权证要先办理“证明遗失”,需在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再申请办理补证,等待时间较长。近日,自然资源部审议通过《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内容,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压缩时限,依法快捷办理。
根据新规,该中心对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申请补发的,在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实现遗失补证即时办结、群众当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及时让广大企业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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