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2日讯(记者王进良)记者今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湖北省将实施“银龄讲学计划”。2019-2020学年,将招募200名“银龄讲学”教师赴全省20个精准扶贫县的农村学校任教。
据了解,按照“中央引导、地方实施,统筹规划、整体安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从2019年起,湖北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范围。湖北省2019-2020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的范围为20个县、市、区(均为精准扶贫县),受援学校为农村(含镇区、乡村)学校。以后学年的实施范围将根据各市州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招募人数。此次全省银龄讲学计划的教师招募人数为200人,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统筹安排。以后学年的讲学教师招募人数,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下达的有关招募计划执行。
资格条件。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面向全国进行,招募对象以退休的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具有正常履约的身体条件,报名时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含)开具的健康证明。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服务协议。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各受援县(市、区)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市、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保障措施。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讲学教师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受援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受援县(市、区)要保障讲学教师住宿或者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招募工作由湖北省教育厅统筹实施,将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从受援县(市、区)学校实际需求出发,招募讲学教师。湖北省教育厅官网将同步发布通知。有意者可以在当地教育局现场报名或者将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底。联系电话:027-87328142,传真:027-87328065,邮箱:hubei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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