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酒后驾车酿事故 深刻教训当吸取

众所周知,人在喝酒后会出现大脑思维迟钝、情绪不稳定、注意力分散、判断力下降等现象,此时如果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在会车、超车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就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日前,汉滨辖区就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向“贪杯者”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2019年6月30日晚,肇事驾驶员余某(男,汉族,现年50岁,汉中市镇巴县人)与其朋友在中心城区某美食城吃饭,期间饮酒。饭后余某独自驾驶号牌为陕GG***6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城区驶往关庙镇。23时38分许,余某驾车行驶至滨江大道江北高级中学门前路段时,将路边停放的一辆小轿车左侧反光镜擦挂后逃逸。23时47分,当车辆行驶至316国道1897KM+500M(关庙镇金星村十组)处时,与同向前方吴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尾部发生碰撞,并将吴某碾压致伤。余某下车察看后又返回车内,继续驾车企图再次逃离事故现场。逃逸期间,余某驾车又将路北的护墙、路南的村民房屋撞损。

案件发生后,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江北执勤中队火速达到案发现场,及时将肇事驾驶人进行控制,同步开展伤员救助、案件勘查调查工作。

目前,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人生没有重来,贪杯便是深渊!我们不期待与你“邂逅”,更不希望与你“重逢”。酒后不开车,不是为了防止被交警查处,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作者: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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