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市内涝应有大格局

近年来,我国南方频繁大范围持续强降雨,很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城市内涝问题也再次凸显。对于沿海城市来说,随着台风季的临近,极端天气的发生概率可能进一步增加,城市内涝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每年的这个季节,消防队员划着冲锋舟救援被大水围困居民的场景,都会出现在新闻中。《法制日报》日前发表的《城市内涝调查》中援引了住建部和水利部的资料,2007年至2015年,全国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其中六分之一单次内涝淹水时间超过12小时,淹水深度超过半米。2010年至2016年,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

对此,人们可以找出多种解释。比如城市发展过快,人口迅速膨胀,基础设施的规划不尽合理;比如老旧管网系统欠账太多,改造难度大。一些沿海城市还面临着海平面上升,地层沉降等问题。然而,这一切都不应成为城市内涝治理乏力的借口。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若干项加强城市排水防涝的制度规定,一些有条件的城市对排水系统和城市水系进行了部分改造和治理,并扩大绿地面积,路面改用渗水砖,打造“海绵城市”。但笔者认为,要有效治理城市内涝,需要从更大的格局出发,本着变害为利,优化生态环境,提升民生福祉的理念,在根治这一城市顽疾的同时,合理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在城市规划方面,超大城市人口高度集中,基础设施不堪重负的弊端已经被充分认识。而另一方面,某些地区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在没有做好基础设施配套的情况下,迅速扩大一些小城镇的规模,则必然带来新的“城市病”。因此,必须从城市群的规划高度,在一个大范围内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并完善各部分的分工和布局。

同时,要深化对“城市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任何一座城市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其所处的自然环境,解决洪涝灾害也必须依靠自然环境。要对水系、湖沼、山林做更精细的研究,加强保护,科学改造,发挥其防灾抗洪作用。要从城市群、全流域,乃至全国的层面做好统筹,利用不同地区的气候特征、地形地貌和经济要素,做好防洪减灾的规划与协调。

一些沿海城市地势较低,易受台风影响,防洪排涝难度较大,可考虑借鉴一些国外的经验,建造地下水箱、地下水库,储存暴雨发生时骤增的水量。如日本政府规定,在城市中广泛利用公共场所甚至地下室、地下隧洞等一切可利用的空间调蓄雨洪,防止城市内涝灾害。同时,应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把洪涝灾害变为可用的水资源,并在一个较大范围内合理调配。

应该说,城市内涝的确是一个难题,但并非不能克服。也许,部分人仍有这样的观念,认为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直接产出经济效益,并非当务之急。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2012年发生在北京的“7·21”特大暴雨,造成严重的城市内涝,160多万人受灾,79人死亡,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此外,城市内涝的治理还可能面临另一个瓶颈,即各部门和各区域之间的协调,而这需要地方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一规划,并严格督导落实。包括城市内涝在内的防灾减灾工作,亦应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以提高人们的责任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和防御体系。

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章宇

编辑:郑雅楠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