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尾款闹纠纷 包工头状告白沙一房主 法院调解促双方握手言和

建房尾款闹纠纷 包工头状告白沙一房主

法院调解促双方握手言和

南国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刘霞 罗凤灵)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白沙两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时结清3.5万元建房尾款,再审申请人谭某当场撤回再审申请,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的矛盾彻底化解。

2016年3月至4月,包工头宋某经朋友介绍,与谭某达成口头协议,双方约定由宋某包工包料为谭某建一栋二层楼房,总面积为340.48平方米。经过半年的施工,楼房建好后,谭某向宋某付了建房款21万元,双方因工程尾款事宜发生纠纷,2018年4月9日,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剩余工程款7万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判决谭某向宋某支付建房尾款65788.8元及利息。宣判后,谭某提出上诉。二审时谭某未出庭应诉,海南二中院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谭某向该院申请再审。

再审过程中,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当初约定的工程量中是否包括“铺好楼前地板”,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僵持不下。

主审法官到涉案楼房现场调查取证,运用生活经验和审判智慧,最终摸清了案件事实。双方当初约定的工程量,实际包括“铺好楼前地板”,但宋某铺楼前地板时未完工就中途退场,造成了谭某的实际损失。

双方当事人对应付工程款的数额虽各让一步,但差距还是很大。法官多次给双方打电话沟通协调,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同意由谭某一次性支付3.5万元给宋某,该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至此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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