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入账要心细,8种情况需注意

关于企业的财务工作,发票入账可是个大事。一定要三思而行、认真核查,千万不要随便入账,更不可虚开发票,否则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下面这个案例中的公司就因为虚构业务项目、假发票入账,补税加罚款上缴了760余万元!

国地税合并后,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发票信息和数据共享互通,加上“金三”形成以软件系统测评分析、预警评估、风险推送的稽查新模式,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稽查天网已经铺开。

金税三期大系统将依靠第三方的力量——金融管理、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❶关注企业收入,通过企业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企业利润有无异常。

❷企业成本费用,通过核对企业每一笔支出、产品及对应发票,来判定有无异常。

❸企业库存,作为一个有相对稳定的周期性波动数据。可以通过比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来检查有无异常。

❹企业银行账户,通过对比应收账款的金额来判定有无异常。

❺企业应纳税额,若企业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企业缴纳的地税附加税费,与国税增值税比对不一致等等,都能通过大数据被识别出异常。

税务稽查愈发严格,企业违法成本也更高了。

为了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发票入账,这些事儿一定要注意!

一、注意发票与真实业务是否匹配

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发票所开具的业务根本没有发生;

2、业务虽然发生但是和发票开具的项目不同;

3、真实发票因遗失等原因而找不到了,只能找一张其他类型的发票来替代入账。

这三种情况的发票是无法报销的,我们收到有权拒收退回。

二、发票上的项目一定要全部审核

发票的名称、类型、填制日期和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我们在收到发票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审核发票上的每一项。

三、尽量减少“白条”入账

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即:不合法的便条、不合规的单据来充当原始凭证。

如果是以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入账,则是违法行为,不可入账。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是允许入账的,如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确实无法取得发票,从真实性的原则出发,允许以相关的自制凭证来入账。

四、付款原始凭证不局限于发票

发票是盖有税务监制章的,但不能说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凭证都不合规。

如盖有财政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没有盖税务监制章的汽车票、火车票及飞机票,医院使用的专用收据等。如果去境外出差,“形式发票”也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

还有,如在合同纠纷中诉讼至法院,法院的判决及裁决书也是可以作为入账凭证的。在自制原始凭证中,如借款单也是可以作为付款依据的。

五、注意发票的时效性

在日常的付款中,财会人员也时而会遇到收到的发票时间比发票上填写的时间滞后很多的情况,有的还是跨年度的。那么在会计上能否入账呢?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费用已作预提在当年入账,但当年未取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实务中在当年所得税预缴时可按账面发生额核算,但需要在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否则要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当年取得了发票但未在当年入账,即是跨年入账。

从会计核算真实性原则出发,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下年度费用中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再来看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影响程度的高低,要么在当期费用列支,要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至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六、对发票要“验明正身”

定期及不定期地在税务网站或通过当地的纳税服务中心及本地主管税务机关等方式咨询发票的真伪,以减少或杜绝假发票。

七、注意发票是否为“阴阳发票”

阴阳发票是指发票的对应联次内容不一致。在审查发票时,要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正反双面颜色是否一致,内容是否完整,辨别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

八、注意发票号码是否“紧密相连”

如果报销付款中出现连续多张连号的发票,则需要注意了,该发票可能存在不符合业务的真实性。

发票入账要心细,8种情况需注意,合规合法无风险,企业发展方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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