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6月13日,第二十二届“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正式启动申报,8月15日截止申报。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是深圳工业总会首创全面推动品牌建设的公益性活动,是全国唯一由政企社研媒联手帮助企业提升企业及产品知名度、美誉度的具体行动。
据悉,“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已连续举办二十一届,累积产生1074个“深圳知名品牌”,仅占全市企业总数的万分之四,销售额合计占全市销售总额的49.73%、纳税额占41.67%、出口额占36.69%。其中,“华为”等75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际细分市场前三位;“迈瑞”等216个深圳知名品牌企业位列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20+8”产业集群占39%。“深圳知名品牌”引起国内外大品牌的关注,沃尔玛、ZARA、AGC等先后主动申报参评。“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的实践,得到国务院参事品牌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上升为品牌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写入国务院2012年2月颁发的《质量发展纲要》;进而制订发布了全国领先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对于企业“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引作用。
深圳“核心引擎”的城市定位,决定了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必须延展至粤港澳大湾区各个城市。核心引擎与其它引擎联动,共同推动湾区企业创建“湾区知名品牌”。
本次征集申报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的原则,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设终身制,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申报“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五年及以上,申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企业)、拥有注册商标、质量优良、市场竞争力强(近一年销售额在7000万元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自主创新能力强、社会信用良好、履行社会责任、知名度较高等条件。
同时,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荣获第十九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一、四、七、十、十三、十六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九届通过复审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需于本届申报复审。对于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复审通过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在复审认定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并同时授予“湾区知名品牌”称号。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审申请材料的企业,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此次申报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选择“深圳知名品牌”暨“湾区知名品牌”进行申报注册,阅读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材料。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祖兰
编辑 王雨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