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10点,交警九大队在河医转盘设点盘查时,发现一辆可疑车辆,民警黄明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在司机拿取证件时,民警发现该车内后排黑乎乎的,看不清楚。随即,民警要求司机熄火下车,打开后备箱接受检查,发现该面包车后面两排座位已经被拆除,拆除后的空间塞得很多液化气罐,里面时而散发着刺鼻的气味。后经民警清点核实,车上共装了15个液化气罐。据司机田某自称,这些液化气罐是从工地拉过来用于炮院装修时使用。当民警指出,灌装液化气运输需要专业货车运输,而且运输人员需要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运输时,该司机承认,他就是为了省事和多赚点儿钱,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没想到会被查住。随后,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场对其驾驶人做出罚款200元处罚,并将该驾驶人移交大学路分局治安三中队进一步处理。
截至目前,驾驶员田某已被大学路分局治安三中队依法行政拘留5日。
交警九大队提醒: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可被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平安出行。
通讯员:沙鹏睿
记者:朱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