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德清新闻网7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欣怡)7月4日上午,往来对河口的一位热心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报料,从照片上看,一辆大型轧路机斜倚在一家便利店门口,门口立柱已经被撞断,路边一辆电动车被撞得面目全非,两辆轿车损毁严重。
得知消息后,记者立马赶往事故现场了解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北湖西街尽头、对河口街上,正处于上坡路段。记者看到路边店主正在清理路面碎玻璃和残骸,一家便利店门口的柱子被撞断,柱子上的石墩也被撞碎,一侧路边,一辆红色电动车被撞得破碎不堪,面目全非。
市民发来的照片中被撞的两辆小轿车已经不在现场,肇事的轧路机则停在路面另一侧。路边不少市民全程目睹了早上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王咪定则是其中之一,据他回忆,早上七点多,装载轧路机的平板车在对河口上坡时由于会车,停顿后再次启动时,车上装载的轧路机由于惯性作用滑落下来,一路下滑过程中撞到了两辆轿车和一辆电动车,经过路边两个绿化带的缓冲,最终撞在了一家店门口的柱子上停了下来,被撞的小轿车和电动车破损严重,所幸事故中并无人员伤亡。
随后,记者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找到了处理事故的民警李剑青,并调取了现场监控。由于监控角度问题,没能看清事故发生现场。从时间上看,7时29分,一辆装载轧路机的平板车驶往对河口方向,一分钟后,轧路机下滑至一家便利店门口停了下来。民警李剑青口述了事故发生经过,他表示,肇事者是一名挂车司机,当天挂车装载了一台轧路机,在上坡的时候,先是一脚刹车,然后突然一脚油门,固定轧路机的缆绳在惯性作用下被崩断后才导致了轧路机的滑落。民警当场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挂车驾驶员由于没有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就上路驾驶,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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