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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坚持规范审查,保障合法权益。按照“应受理尽受理”原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依法受理,材料不全的依法及时督促申请人补正后受理;对不属行政复议范围的,引导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坚持服务群众,强化机构建设。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便民、快捷、“一站式”服务要求,设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服务大厅,落实接待、立案、调解、听证、阅卷等场所,实行驻点办公。
坚持监督指引,消除行政隐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对事实证据、程序规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分析原因、指出症结、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履职建议,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坚持有错必纠,捍卫公平正义。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