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同意调岗竟服毒自杀!| 生命诚可贵,遇到问题请积极协商

骇!人!听!闻!

女员工何某因不同意公司调岗,

竟一口将厕所的洁厕剂喝下!

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只是调岗而已,

怎么会闹到自杀的地步呢?

线人除了叹息,

还是叹息!

案件回放

何某,女,出生于1965年3月15日,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受聘于抚州某物业公司担任物业保洁员,公司安排何某为一所中学提供保洁服务。

2018年8月30日,公司分管中学保洁工作的黄某在中学校内对何某说要调何某到公司承包的其他服务单位做保洁员。

何某当场坚决不同意,遂进厕所倒了一杯中学购置的用于洗厕所的洗厕剂并迅速喝下。

其丈夫抢下杯子后拨打120急救电话,不久医院工作人员到场将何某接到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何某于当晚死亡。

因与公司及学校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何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认为,因公司违法辞退何某保洁员工作,造成其极度悲伤,在学校服务处所喝了学校违规置于厕所的洗厕所用的化学药品,导致身故。

何某家属认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人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而公司在何某无任何过错下就辞退何某,是造成何某走向极端原因之一。

而学校所提供的洗厕药水系剧毒化学用品,属违禁品,并非正常使用的洗厕药水,才使何某喝下后治疗不及死亡,系造成何某死亡的又一原因。公司及学校因其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赔偿医药费27000元、死亡赔偿金530366元、丧葬费31534.5元、精神赔偿金50000元、处理丧事费用8000元,合计646900.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争议焦点有

一、公司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解聘何某。

二、中学提供的洗厕所用的洗厕剂是否系剧毒化学用品。

法院依法分析、评判如下:

关于争议焦点一:

原告主张被告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在何某无任何过错情况下解聘何某,是造成何某走向极端的原因,被告公司辩称公司是要调动工作,而非解雇何某。

法院认为,综合比对黄某、冯某、王某的证言以及原告陈述相关证据,被告公司要调动何某工作更为可信,法院采信被告公司主张的该事实。

退一步讲,即便存在被告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解聘何某的事实,也与何某故意喝洗厕剂自伤身体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关于争议焦点二:

原告主张被告中学提供的洗厕所用的洗厕剂系剧毒化学用品,属违禁品。法院认为,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洗厕剂属违禁品,且洗厕剂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也与何某故意喝洗厕剂自伤身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根据侵权法相关规定: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案中既不属二被告因过错侵害何某生命、健康,也不属行为人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何某故意喝洗厕剂自伤致身亡,与二被告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主张二被告对何某的死亡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然判决了,

但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会面临调岗的问题!

那么,

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时,

公司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调岗调薪?

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以调岗调薪: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了解了相关规定后,公司要分几种情况看:

员工不胜任岗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还是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在员工所签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说明岗位适用的考核标准,调岗前要安排培训,培训内容要和所调整的岗位相符。

员工能够胜任岗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注意!调岗前公司必须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采用书面形式确定调岗,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是不能强制调岗的。

员工拒绝调岗

员工拒绝调岗,公司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要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放,每满一年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需要额外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说到这里,其实不管是哪个单位,岗位调动是常有的事 ,作为员工的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公司领导的安排。如果对新的岗位不满意,或是其他原因不想调岗的话,可以和公司协商,最好不要有过激的行为,否则对事态的发展是不会有好处的,更不要像何某一样,用自尽来抗议,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将事情扩大化。

所以,调岗虽然是为了顺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但是如果员工实在不愿意调岗的话,一定要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来源 | 劳动法全集、山西工人报

编辑 | 孙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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