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从7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一度有舆论担心一些街边小店的烤串、烤肠、凉皮等因此将被限制,甚至可能煎饼等早餐不好买。目前新规实施近一周,实际影响如何?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当中,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条款,引发一些舆论担心。新规之下,在街头小店买现做的东西吃,是不是不可能了呢?记者走访发现,日常购买现场制售食品的街边小店、市场摊位、便利店等大多正常营业。
在西城区一处居民楼的临街窗口,售卖烧饼、凉皮的小店,店主正在切菜备料,她表示最近几天有不少顾客询问是不是店面要被关掉,但自家有食品经营和卫生许可等相关证照,并没有接到通知说会被限制。
目前我还没接到通知。
一家社区菜市场旁边现场制售面点、粥和豆浆的档口,工作人员就表示,没有听说相关的规定,经营一切正常。是新规定没有落实,还是一些舆论此前的理解不准确呢?
记者发现,受访的经营者和民众大多对新规的内容并不熟悉,但抱有担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特别从上周末开始加强政策解释,首先,“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的小食杂店,到底是什么概念?
这份《管理规定》明确,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零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而与它一起受新规管理的“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包括另外三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食品摊贩。
对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表示,不能将所有售卖食品的小店都称为小食杂店。小食杂店主要指社区的小卖部、售卖少量预包装食品的蔬菜水果店等,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 ㎡。
而此前有舆论担心受新规影响的烤串、煎饼等来自街边从事食品即时加工、制作并直接向顾客销售的经营者,通常来说应当属于小餐饮店,而不能与小食杂店混淆。另外,没有固定店面,但特定时段在街头经营的早餐车,属于食品摊贩,也仍然可以正常出摊。
这些经营者以往也需要相关的证照。比如北京市民熟悉的老字号稻香村,各门店的糕点是统一配送,而个别几家现场售卖炸肉串的,就需要多申办一份证照。店员表示,在这次新规下也不会受影响:
我们有炸肉串的证照。
不过,新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也有各自的规管。对小作坊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品种目录,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目录以外的食品;而对于食品摊贩,就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不得经营的类别。
而对于所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共同规定,就包括应当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区(柜)存放,并有专用的称量器具;不得购进、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等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与新规配套的《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也在7月1号开始施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目前全市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存量共约8万户,新规实施后小作坊和小餐饮店的申请许可,以及小食杂店申请备案,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发放条件的,都可以当天办理、当天发放。但也强调,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的同时,不会降低标准。
记者:白杰戈
责编:李 莹
编审:刘志军、李 锐
图片来源: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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