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广东:批捕黑恶势力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1170人

来源:广东检察微信公众号

发布会现场

7月4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先后制定实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5条意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3条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018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加大对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涉黑恶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批捕黑恶势力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1170人、起诉990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动,依法批捕涉民营企业的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3872人、起诉5146人。深挖长期侵蚀、损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内部“蛀虫”“内鬼”,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1396人,起诉1491人。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批捕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945人,起诉 981人。

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广东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2件、撤案48件,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115件;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35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5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审查涉及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案件24件,已查实并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10件;办结涉民营企业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产权保护案件156件,对其中13件提出监督意见。

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批捕875人,其中因社会危险性不大不批捕146人,对已经批捕的民营企业人员,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58人,防止“一捕了之”。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837名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84件涉民营企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7人得到从宽处理。

广东检察机关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1. 吴某某等3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2. 吴某、林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坚持罪刑法定,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3. 敖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引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处理

4. 卡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立案监督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5. 马某某合同诈骗涉财产刑执行监督案——监督罪犯退回诈骗所得,帮助受害民营企业挽回损失

6.广某达公司与恒某经联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监督纠正错误判决,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

7.广东世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监督纠正虚假诉讼,保护民营企业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8.富港电子厂职工职务侵占案——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防控风险

(编辑:陈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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