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监督宣传周】让“假官司”无处遁形——检察机关“连环剑”守护“真权益”

二锅头兑上白开水

曰“假酒”!

贴上名牌的山寨包

曰“假包”!

“假酒”“假包”已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您知道“假官司”么?

假官司

假官司”,又曰“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假官司”的假面具花样百出,但再厉害的“变脸高手”都逃不过检察官的“火眼金睛”,常见类型如下:

婚姻家庭领域:

为离婚串通“炮制假债务”,转移婚内财产

案例:秦某欲与周某离婚。周某闻讯给王某写下了“假借条”,并指使王某去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周某顺利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王某处。

民间借贷领域:

债权人“隐瞒还款情况”,谋求双份偿还

案例:胡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半年后,胡某向陈某清偿前述借款,但陈某未将借条归还胡某。之后,陈某持该借条起诉胡某。

房屋买卖领域:

房价暴涨卖房人反悔,捏造“以物抵债协议”违约

案例:业主陈某与郑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深圳罗湖房屋一套,在郑某支付70万元首付款并交付了380万元的监管款后,房价暴涨,陈某违约,与王某串通,捏造以物抵债协议,以抵债的方式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抢先将房屋过户给王某。

破产领域:

赵某炮制“假借款”,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

案例:赵某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听闻债主即将向法院起诉,为保护公司名下的别墅,与王某签订了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抢先通过法院将房屋过户至王某名下。

执行领域: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优先债权”逃避执行

案例:刘某被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冻结补偿款750万,为避免被强制执行,刘某虚构拖欠工人工资,指使蓝某等24人起诉并取得民事调解书,将被冻结补偿款中的190余万元骗出。

鉴定出“假官司”,怎么办?

别急,别急,检察官还有“连环剑”:

对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方式实施监督;

对涉嫌犯罪的诉讼参与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移送犯罪线索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连环剑

撰稿 | 吴羿、张林泉

编辑 | 林雨晨

图片 |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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