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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收集编辑: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的孩子于2017年9月3号出生,孩子接受能力,行为能力都已达到上小学的要求,但往常公立小学有年龄范围限制,想问一下今年这种情况能上小学吗?而且公立小学开学一般都在9.4号左右,完全满足了6周岁,难道就因为几天,让孩子再上一年幼儿园吗?
回复部门
离石区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感谢您的来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由于我国实行春秋两季学期制,因此9月1日开学时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我省一直按截止8月31日满6周岁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允许地方在执行现行做法的基础上开展相关的探索,2017年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接到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的相关通知。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