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以案普法|情侣之间各类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

日期: 来源:中国普法收集编辑:中国普法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后相识,于2020年3月份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张某从事房屋装修工作,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李某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恋爱期间,原告通过微信红包和银行汇款方式转账给被告共计50余万元。2022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李某向张某提出分手,经过张某多次挽留,未能如愿,遂结束了恋爱关系。感情覆水难收,张某不想人财两失,于是就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催李某还钱,李某认为,双方系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共同生活,在此期间被告怀孕后流产,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给其身心造成了重大的伤害,并且涉案款项大部分用于房屋装修、购置家具家电等的生活开支且被告也曾向原告转款,所以李某无视张某的要求,且对张某避而不见。原告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返还现金52.29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原告向被告转账的金额从380元至100000元不等,共计转款52.29万元,上述款项共分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被告李某为刷业绩向原告借款25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

  第二种类型结合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李某于2022年4月13日称“家里老人生病了,我现在手里没有周转资金,先转我3万块钱,等6月份回款后再给你”,后张某向李某微信转款3万元。

  第三种类型系“520”“521”“666”“999”等多笔特殊含义的转账,及备注为“老婆生日快乐”“老婆爱你”“老婆辛苦了”等内容的转账,共计16万元。

  第四种类型原告仅能提供转账记录。

  针对上述四种类型的转账,法院认为,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本案中,原、被告恋爱期间存在多次转账,但是用途各异,应当区别处理。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的转账能够体现出双方之间借贷合意,应当认定为借款,被告应当负责偿还。对于数额具有特殊含义及有备注“老婆生日快乐”等内容的第三种类型的转账,法院认为,上述转账具有特殊寓意,应当认定为张某为表达爱意或者联络感情赠与给李某的,而非体现借贷合意的民间借贷关系,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某要求李某偿还该部分款项的诉求;对于第四种类型的转账汇款,原告除提供微信及银行转账记录外,并不能提供其他的证据加以佐证上述第四种类型款项用途或者目的,考虑到原被告在一起共同生活近三年的事实,结合原被告双方经济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及分手原因等因素,法院没有认定第四种类型款项为借贷。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张某28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沂水县人民法院

编写:王云云、马兰

相关阅读

  • 日本京阿尼纵火案被告青叶真司被判死刑

  •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日本京都地方法院1月25日对京阿尼纵火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青叶真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纵火、杀人等罪名判处其死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在
  • 货物运输途中起火,损失谁来承担?

  •  本报讯 (记者 刘纯博 通讯员 白若沙 金 文)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网络平台委托承运货物成为一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的新选择,但在为供货双方提供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
  • “媒眼”看法院|8年安置争议终化解

  •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郭佳 通讯员 李慧滋“等了8年,我们终于住上了期盼已久的安置房。”当事人的释然感慨,对于法院人来说是最美的赞词。事情还得从一件看似平常的行政诉讼案
  • 交钱就能拿证?这是诈骗!

  • 学历是工作的“敲门砖”,如果再有专业证书“加持”则会给就业增加更多机会。因此,有些人为图一时之便,想要花钱“走捷径”取得资格证件,却被不法分子瞄准了“商机”,从而实施诈骗
  • 逾期交房违约金到底该咋赔付?

  • 近日,孟州市一小区众多业主因逾期交房问题欲将开发商诉至法院,面对数量众多的系列案件,孟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先受理了一件,在民事审判庭审理并作出裁判后,立案庭可根据该判决结果组
  • 送达途中巧调解 围观村民忙点赞

  • 1月16日,青海省化隆县人民法院拉面巡回法庭在送达过程中通过“送达+线上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拉面人劳务纠纷。将送达与调解相结合,有效提高了送达效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仅节省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以案普法|情侣之间各类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

  •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后相识,于2020年3月份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张某从事房屋装修工作,经营一家装修公司,李某在一家保险公司任职。恋爱期间,原告通过微信红包
  • 天然石墨球化生成理论领域获重大突破

  • 日前,中国五矿王炯辉研究员牵头承担的“天然石墨高效球化成套工艺技术及装备”通过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政昌担任专家组组长。该成果发
  • 一图“数”读!上海检察,向您报告

  • 1月25日上午,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向大会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上海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辨词:疣鼻天鹅 “疣”咋念?

  •   辨词:疣鼻天鹅 “疣”咋念?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李嘉妮  疣鼻天鹅是一种大型游禽,体色洁白,脖颈细长,前额有一块瘤疣的突起,因此得名。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疣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