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猛于虎”
在关乎生命安全的交通法规面前
容不得我们有片刻的疏忽
更不许我们有半步的跨越
昌吉交警曝光几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
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
避免悲剧发生
酒后驾驶
2月8日19时57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昌吉市建设路路段执勤时,发现驾驶新A****2的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努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检测,值为25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8日23时59分,阜康市公安局博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康市阜新街亿峰百合小区门口路段,查获李某驾驶新B****9小型轿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81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9日0时45分,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昌吉市健康东路路口执勤过程中,发现驾驶新M****9的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检测,值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证驾驶
2月9日23时许,阜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秩序中队民警巡逻至阜康市文博路闻涛路路口时,发现新B****0小型轿车走走停停,行迹可疑,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马某出示驾驶证时,其迟迟不能出示,且神情紧张,语无伦次,最终承认了自己无证驶证的事实。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9日14时许,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报警电话,称在G7京新高速公路奇台辖区木垒至奇台方向途中,号牌为新A3***Z白色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走走停停,还不时随意变道,特别危险。接到警情后高速巡逻组立即根据群众所提供的线索,最终在奇台县高速公路检查站将该车拦停。经核查,该男子为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车辆依法暂扣。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违法超员
2月8日23时52分,阜康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天山街与城北路路口时,发现号牌为新A****6黑色小型轿车,车内人员过多,狭小的空间被乘坐人员挤的满满当当,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随后民警告知驾驶人超员的危害性并作出相应处罚。
2月11日13时,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西中队在乌伊路御景花园门前道路巡逻执勤时 ,发现一辆小型汽车疑似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人数5人,实载人数6人,超员1人。该车超员且危险,乘车人极易跌落或被甩出车厢,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随后,执勤民警向该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讲解了超员的危害性,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驾驶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超载
2月8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秩序中队民警在G335线3151公里200米处,查获一辆车号为赣D****8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核载标准值31吨实测值70.02吨,超载125%,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月8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秩序中队民警在G335线3152公里100米处,查获一辆车号为豫P****0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核载标准值31吨实测值64.26吨,超载107%,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月8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秩序中队民警在G335线3152公里100米处,查获一辆车号为新A****0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核载标准值31吨实测值53.46吨,超载72%,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2月8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秩序中队民警在G335线3151公里200米处,查获一辆车号为新A****4的重型自卸货车,经查,该车核载标准值49吨实测值61.40吨,超载25%,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安全意识不可少
遵守交规保平安
请将安全出行作为首要原则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稿件来源: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