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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为进一步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和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
坚持调解优先。检察机关在办理交通肇事、涉未成年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时,需要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处理的,均可以通过检调对接机制优先调解。
规范工作流程。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统一管理检察环节各类调处和解案件。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安排专人负责检调对接案件交接、信息反馈、案件效果回访等工作,逐步形成权利告知、案件移送、调解受理、调解办理、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
注重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总结“检调对接”机制运行情况。需要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的案件,由区检察院向案件所属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移送调处,移送案件情况同步报送区司法局备案。在调解过程中,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交换、协商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结果运用。当事人在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德情形下达成调解协议,区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