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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怀化收集编辑:掌上怀化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1月1日,《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第一部关于国际陆港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为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力怀化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此前,怀化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详细解读这部怀化立法史上难度最大、各方意见最多、社会关注度最高的法规。新闻发布会召开以来,人民网、中新网、新湖南、红网等国内多家主流新媒体从各个角度报道了《条例》的立法情况,在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
怀化市作为湖南省唯一纳入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的重要节点城市,持续受到外界关注。省委、省政府明确将怀化国际陆港作为全省唯一国际陆港重点支持建设,打造湖南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重要门户和湖南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怀化更是举全市之力建设怀化国际陆港,将其作为全市非干成不可的首要工程来抓。
《条例》共24条,聚焦体制机制、规划编制、用人机制、营商环境等方面,结合陆港发展实际,作出一系列制度性规定,破解体制机制不顺、服务能级不强等方面矛盾问题。《条例》注重制度创新,规定以省政府批复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管委会更名的时间9月6日为“怀化国际陆港日”,便于集中宣传、招商推介;规定实施极简审批和容缺审批改革,最大程度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办事。
当前,怀化国际陆港“朋友圈”不断扩大,与柬埔寨西港、缅甸仰光港、海南洋浦港等7个国内外知名港口,以及马士基、中远海运等8家国际知名航运集团开展深度合作。新开通内外贸线路47条,湘鄂赣“三省合作协议”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班列首发,怀化—昆明—万象、邵阳—怀化—东盟接续班列正式开行。
(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吴俞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