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环球时报收集编辑:环球时报
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驾驶摩托车也要持有驾驶证
这是常识
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无证驾驶!
遇上了交警
还要撒泼、耍赖、求饶……
8月31日10时许,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朝阳路执勤时,发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对陈某进行拦停检查。
检查中,陈某虽自称持有驾驶证,并报出了身份证信息,但报的却是其儿子的相关信息。陈某本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此,陈某还“大言不惭”:
“我虽然无证驾驶,但没有发生事故,这不属于违法。”
当民警依法对陈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时,陈某一边狡辩,一边快速将车钥匙收起来,称:
“不懂法律就不属于违法。”
民警向陈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但陈某仍然不愿意配合执法,再次表示:
“你想关就关了 ,有什么办法......我又不犯法,只是没有驾驶证而已。”
见状,民警只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陈某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随后,陈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欲下跪求原谅,民警及时阻止,并再次对其进行普法教育。
最终,陈某意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陈某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0元,行政拘留3日,扣留摩托车。
相关法律法规
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悬挂号牌,且不得安装伞具、防风罩等。
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依法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
再次提醒大家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万万不可以身试法
请持“证”上路!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