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典型案例画册 l 警惕校门口的“咸猪手”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海淀法院发布2022年《家长手册》,以“家校共育”为主线,选取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安全的典型案件,其中既包含了校园恋情引发的性侵害案件、校园门口“咸猪手”猥亵案件等刑事案件,也包含了危险校园设施导致学生摔倒骨折、过激打闹引发伤害、校园欺凌等民事侵权案件。

通过分析未成年人行为、案件成因、处理方式等内容,对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及风险进行必要提示,并以少年法官的视角为学校及家长开展相关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希望能够与家长、校园携手,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为了使案例更加生动易懂,海淀法院×快手联合出品,将《家长手册》中的典型案例绘制成系列漫画,每日推出。


警惕校门口的“咸猪手”

英雄小学是杨某每天必经之地。一天早上,杨某在校门口盯上了正来上学的温某。

在与温某擦肩之际,杨某故意用手触碰了温某的胸部,随后快速离开,温某隐约感觉到不太对劲,转身却找不到踪影。

同一时段,杨某还以同样的手法偷摸了甄某的胸部和夏某的臀部。

温某、甄某分别将此事告知了学校。

一周后,杨某再次来到校门口寻找目标。

这次,在杨某实施作案时,被校方截住并送到了派出所。最终,杨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刑罚。

法官心语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校园门口专门针对小学高年级女生的“咸猪手”犯罪案件。被告人将作案的时机选在学生上学的高峰期,利用人流密集的特点做掩护,进而实施猥亵行为。该人自述寻找的目标为无人接送的、身体发育较好的高年级女生。本案既给予犯罪分子以严厉的惩罚,彰显了法律的正义;同时也给家长以及学校带来一定的警示。

本案的被告人之所以敢在学校门口附近伸出咸猪手,有以下几点需引起家长重视:一是这种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容易被发现;二是选在学生上学的高峰期,人流拥挤,一般都在短暂的几秒内完成;三是行为发生时,未成年被害人往往来不及作出反应,甚至无法分辨是被无意碰到,还是被告人有意为之;四是被告人选择目标明确,专门挑选在人群中独自行走、没有家长陪同的学生作为目标。

本案中的被害人都是未满12周岁的学生,若是家长能陪同孩子到校门口,被告人就无作案的可能。因此,未成年人家长应增强安全意识,提醒孩子自行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幼的女孩外出,家长要做到亲自接送到位,将孩子置于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确保孩子真正安全地到达目的地,避免在最后“10米”出现意外。

本案发生在学校门口附近,我们经常关注的是校内安全,往往对学校周边及门口附近的环境安全有所忽视。本案中,学校在校外周边安装监控设施,为打击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以此为鉴,我们呼吁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管控,对校外周边环境增加监控设备,学校保安及属地派出所应加强对校园外围的巡逻职守,清除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各类隐患,保证未成年人在离返校时段、学生聚集状态下的安全。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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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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