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缴不起的罚金

2020年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启动“激活沉睡的法律条款”系列活动中,发现罪犯冯子昌(化名)(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监狱服刑期间,其妻患阿兹海默症生活不能自理,唯一的儿子因疫情待业在家,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日常生活靠亲戚救助,缴纳罚金存在困难。据此,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协助冯子昌家属向溧阳市法院递交了溧阳市首份罚金减免申请书,法院依法将原罚金五万元减免至两万元,冯子昌家属及时缴清了剩余罚金。

2021年4月29日,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冯子昌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如今,随着冯子昌的“回归”一家人的生活已回归正轨。

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依法解决实际难题融“法、理、情”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过程中,使“纸上法条”成为“生活实践”。目前,冯某罚金刑减免一案已被江苏省院推荐参评高检院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导性案例。此案件切实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擦亮检察为民,司法为民的底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

署名:陶汶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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