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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日报收集编辑:济宁日报
近年来,济宁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深化法治建设,让法治建设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交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每月按时上报。
积极开展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法规考试。并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市两级的法规培训,其中包括《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通过不断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重要节日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宣传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通过向群众现场讲解、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治污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形式,线上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形式向公众推送相关知识。(通讯员 于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