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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抚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抚河派出所根据省厅正在开展的“三大专项行动”部署,迅速在辖区涉水场所企业,个体运输户中坚持发现调处矛盾目标导向,调整水上公安工作理念,从行动上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为推进快速从行动上落实“三大专项行动”,水上分局积极行动,着力化解辖区内涉水安全风险,避免矛盾激化。针对新年以后全市各项经济工作进入发展提速阶段出现的建筑用砂激增、赣抚公司采砂作业区产销两旺,而运输车司机和公司销售模式之间的矛盾,运输司机排队之间的矛盾,公司经营场所环境污染同周边村民的矛盾增多现象,水上分局抚河派出所民警会同市水政执法支队,赣抚公司,运输司机在矛盾问题发生现场倾听各方诉求,力求当面解决问题,杜绝矛盾激化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水矛盾发生。
水上公安还将持续深入将“三大专项行动”推广到涉水其他领域。
02
2月19日,黎川县日峰镇居民黄某某报警称,邻居老人虞某某砸坏黄某某房屋导致家里漏水,经社区协调未得到妥善解决,希望派出所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掌握情况后,日峰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社区工作人员,请黄某某、虞某某两家人到派出所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民警摆事实、讲道理,引导两家人沟通协商赔偿条件,教育其珍惜邻里缘分,融洽邻里关系。最终,派出所联系专业师傅为黄某某解决房屋漏水问题,两家人握手言和。
03
2月17日,交通事故当事人周某家属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公正无私”的锦旗送到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万欣手中,感谢民警公正公平处理事故、耐心用心调解。
1月23日,周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旴江镇莲乡大道某路段时,被另外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导致周某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万欣迅速赶赴处置,并第一时间联系120前往救治。到达现场后,民警一边固定现场证据,一边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并随后赶往医院了解伤者情况。经调查,民警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但当事双方多次面谈后,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统一。为避免产生矛盾纠纷,经双方一致要求,连日来,民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地向双方详细宣讲相关交规,同时定期走访伤者家属,反复做足思想工作。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事故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水上分局、黎川公安、广昌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