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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1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有一种酒驾叫人“醒”酒未“醒”。很多机动车驾驶人对“隔夜酒”有误解,头一天喝了酒后隔夜起来后,总觉得酒已醒,便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殊不知,不少驾驶人都因“隔夜酒”被查出了酒驾。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民警就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这“酒”是“隔夜酒”,这驾驶证是“实习期”。
据介绍,当天早上6点多,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苏LU1***的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味,询问其是否喝酒,驾驶员咬定自己没有喝酒,说是前一天晚上喝的。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浓度为4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面对这一结果,驾驶员章某告诉民警,自己确实是前一晚上喝醉酒了,但早上觉得自己意识很清醒,没有感觉到“醉”,就开车去上班。
经进一步核实,章某的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章某不仅面临罚款,驾驶证也将被注销。这顿“隔夜酒”的威力,让章某后悔不已。
图为章某因隔夜酒被查
交警提示:由于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时间不同,喝了酒隔夜驾车是否构成酒驾因人而异。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在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解酒的情况下,切勿驾驶机动车。
校对 王菲
编辑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