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对一线海塘展开“清网行动”

近年来,得益于杭州市钱塘区大力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区内各河道生态修复状况良好,眼下正是渔业资源休整、涵养的重要时期。自3月1日0时起,钱塘江流域便进入了禁渔期。

但每年也都有一群人以身试法、顶风作案,冒着生命危险在钱塘江边想“捞一笔”,进行违法捕捞。

日前,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对一线海塘开展“清网行动”,对非法放置的渔具、网具进行清理销毁,进一步打击钱塘江流域的非法捕捞行为。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清运5车,清理网箔30张,销毁38张,拔除地钉50余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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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收缴的渔网中,不乏有我们俗称的“老虎网”“绝户网”,网目小于农业农村部最小网目尺寸标准。小鱼、小虾、鳗鱼苗等只要进入其中,便很难逃离,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网具,严重影响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该网具在水位高时很难被发现,对船只航行也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坚决清理这类禁用渔具,即能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也能确保船只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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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禁渔区域禁止其他所有作业方式。也就是说,即使只在江边撒网,也属于违法行为禁渔期间,浙江省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禁渔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希望全区居民在禁渔期间能自觉遵守禁渔期各项管理规定,不从事违反禁渔期制度的一切捕捞行为,共同保护钱塘江钱塘区水域渔业资源。

下一步,钱塘区也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非法捕捞的执法巡查、加大宣传力度,并将定期清理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以实际行动构筑最严密的生态管理体系,促进钱塘区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记者 余梦梅 通讯员 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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